为进一步加强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全市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和应急管理生产态势持续平安稳定,经研究决定,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队员2名、驾驶员4名。现就公开招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拨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录计划
经市政府批准,此次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共招录合同制专业队员6名,其中:1、具有A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4名(取得A1驾照5年以上);2、专业队员2名。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志愿加入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队伍;
4、队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2年04月01日至2004年03月31日之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04月01日至2004年03月31日之间),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队员身高不低于1.70厘米,驾驶员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6、身体和心理健康及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考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其他不宜进入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20日止。
2、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人力资源市场(原东方宾馆3栋2楼)。联系人:贾小庆,联系电话:0799—6234009。
3、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赣服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查询并打印)、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现场填写《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2022年专业队员报名登记表》等公告中相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期间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考试入围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六、考试
考生应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对未按时报送材料,或因通讯不畅影响选拔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参加体能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准备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与行程码。考生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1)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2)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等项目。满分为40分,各个项目占10分。
(3)成绩判定:体能测试总成绩2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入围笔试环节。
2、笔试
(1)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2)考试内容:专业队员、驾驶员岗位及安全生产救援救护、公文写作(考试范围为通知、请示、报告等公文写作)、议论文写作。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确定面试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1)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其中仪表占10分,自述占40分,答辩占50分。
4、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同等条件,退役军人优先。
七、体检
应聘者到指定医院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对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开公示。
十、聘用
1、试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员须经过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合格后与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每年年底由市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织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十一、管理
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萍乡市应急管理局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应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等相关工作;
(4)采取混编驻队管理和执勤的方式,集中食宿,24小时全天候驻队执勤,并按照规定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二、待遇保障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月工资不低于3700元,驾驶员享受岗位补贴(试用期工资3000元),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高危职业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落实“五险”,工资发放与岗位、等级、考核结果等相挂钩。
因工作成绩突出,按照评功评奖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规则制度,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2日
附件:
1.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2022年专业队员报名登记表
2.萍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2022年专业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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