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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公开招聘看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点击数:1527

为满足工作的需要,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男性看护人员8名,女性看护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者限萍乡户籍(含市内暂住户口),年龄为18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眼视力须达到4.8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包括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等),并应在入职后最长三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并热心看护工作,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6.招聘看护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应征入伍后拒绝服兵役或被部队退兵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看护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体能测试时间:3月23日;面试时间:3月25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与两份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征信报告一份。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三年内不得报考该职位。

(二)体能测试(100分)

测试项目: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所有参加测试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三项体能测试成绩均需高于60分(含60分),有一项低于60分即予以淘汰。三项均高于60分(含60分)者计总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名。(参加体能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三)面试(100分)

1.体能测试,根据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萍乡特巡警公众号进行公示,并通知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言语表达以及行为举止、仪容仪表等相关内容。

3.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则以体测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信访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提交政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办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看护知识、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和内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看护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具体培训计划由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审批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有1个月的试用期(不含上岗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工作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期间,由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看护的试用期基本工资待遇为1730元/月+执勤津贴+值班补助;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730元/月+绩效+执勤津贴+值班补助,综合到手工资约2500-4500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除外)全年工资5万元左右;具体缴纳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另: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绩效管理,享受看护补助每天80元(节假日翻倍),食宿免费。

 

六、其他

本公告由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