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上栗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上栗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22年上栗县城市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2张;
(3)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与引进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2022年上栗县城市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进行笔试及面试(文秘岗位写作占总成绩30%,计算机操作测试占总成绩10%,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2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及面试具体事宜由萍乡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1进入体检,如总分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重点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由当地村(社区)和户籍辖区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不予录用。
(三)公示。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萍乡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七、聘用管理与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需统一着城市管理局服装上岗(服装费自理),服务期2年,服从用工单位岗位调剂。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正式录用,采取2年一聘的方式,与萍乡市永安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约5万元/年(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