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芦溪县审计局现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严格规范招聘流程,全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选拔人才。
二、招聘岗位
后勤公益性岗位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二)招聘要求: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限芦溪县户籍;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已报考或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尚未解除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明确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线下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个人简历等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需交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不接受线上报名、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下午5:00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芦溪县审计局,联系电话:7551151。
3.现场审查报名对象的基础信息、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符合应聘条件的,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方式与程序
本次采取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本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题。
3.评分规则: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得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排名规则:根据考生有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后续体检、政审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政审入围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入职录用体检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重点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由当地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面试合格的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完毕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不超过3年。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待遇40000元/年以内(含单位缴纳部分保险,个人社保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溪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来源:今日芦溪、芦溪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