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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巡防员!大专可报

发布时间:2026-08-19 点击数:5224

8月17日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武睿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公开招聘巡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的公告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队员6名,因工作性质原因,本次招聘限男性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含),净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且有带队训练经验,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五官端正,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传染疾病,身体无残缺,无纹身,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

5.结合岗位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

(二)考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中共党员、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体育特长及体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应征入伍后拒绝服兵役或被部队退兵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年收入不低于5.7万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现场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的程序实施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本人相关电子信息投至电子邮箱,主题设为“应聘武功山巡防大队队员+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为不影响初审,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完整设置主题)。邮箱地址:wgswrrlzy@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萍乡武功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3楼305办公室武睿人力资源公司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9-7163558。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照片除外)发送至报名邮箱或复印件交至305办公室:

(1)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本人手写,附照片);

(2)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

(4)《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个人征信报告;

(6)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8)退伍军人需上传退伍证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携带复印件。

3.注意事项:可采用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资料不全或上传资料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及要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报名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7:00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入围下一个环节。

(三)体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备注:1000米跑步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并签订《参加体测承诺书》(附件2)。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试为门槛测试,通过体能测试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同分情况下优先聘用人员条件,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3.递补

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岗位资格保留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自面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计算),其间因减员产生岗位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综合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八)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收到反映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和内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岗前培训后将组织考试和培训鉴定,对考试不合格的或在培训鉴定中被鉴定为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99-7163558;

监督举报电话:0799-76519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武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武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


来源:萍乡武功山武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萍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