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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医疗保障局择优比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点击数:5230

为充实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面向各县直单位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01
比选计划

拟比选事业编制人员1名。

02
比选对象及范围

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

03
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比选的。

04
比选方式及程序

本次比选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制发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调动等程序进行。本次比选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3日。

2.报名地点: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股503室。

报名时需提供《芦溪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择优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党委公章)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于择优比选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择优比选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择优比选资格。

(二)面试

1.本次比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2.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考官现场打分,得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四)考察与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考察人选与比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并进行公示。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和派驻纪检组各派出1名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强化政治素质方面的考察。考察结束,芦溪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考察情况按拟调动人选与择优比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比选人选名单。

(三)调动

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有影响比选问题的,取消比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05
纪律与监督

1.比选工作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比选资格。报名时符合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或者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比选程序,不再作为比选人选。

4.本方案由芦溪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芦溪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择优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芦溪县医疗保障局择优比选工作人员工作方案(1).docx

芦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来源:芦溪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