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联系候选人面试。
(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萍乡市函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试用期考察前拟录取人员自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合格人员需向学校提供其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复核;
(四)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具体情形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存在师德失范或违纪违法记录、业务能力未达到岗位要求、心理健康评估不符合岗位适配标准、提供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要求等;
(五)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跟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方面,月薪4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部分),具体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建立人才储备库。对符合资格条件未能录取的应聘人员,纳入学校人才储备库,如有工作需求,优先人才储备库中选拔。
(二)萍乡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纪工委对本次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三)本公告由萍乡市函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