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赣西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证法律服务辅助岗位3名。
二、工作单位及地点
工作单位:赣西公证处(公园中路97号)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
2.遵纪守法,无违纪或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反诚信等方面有关政策规定。
3.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5.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法律类专业优先考虑。
四、不得参加应聘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管理及报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试用期正式聘用的,每月工资2800元。
2.聘用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招聘程序
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等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05月11日-2026年05月14日(8:30-12:00 14:30-17:00)。
2.报名地点:萍乡市文昌路绿洲花园181号B区10栋公寓楼405室 (导航到“湘村旺湖南小炒文昌路店),联系电话0799-6815995/18879991186
(二)报名要求
1.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为报名。
2.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现场填写相关应聘表格。
(三)资格审查
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现场审查报名对象基础信息,符合应聘条件的,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为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将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因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当地村、社区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发现有违法违纪记录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七)录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过1个月试用期后合格即予以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来源: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