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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8 点击数:5674

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为协管员岗,人数3人,限男性。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4.能从事一线高空作业并开展辅助执法检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10.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1.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综合条件说明

1.年龄条件。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90年4月17日(含)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1)本科专业:城乡规划(082802)、城市管理(120405)、市政工程类(2406)、城乡规划与管理类(2402)。

(2)研究生: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0853)。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址

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5室报名,联系人电话:李娟  0799-7221207。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不允许代为报名,报名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本人手写签名,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3∶1以上(含等额)的,方可组织进行笔试。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可发布补充公告适当放宽相关资历条件。补充公告发布后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考试范围: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常识、职业道德等。

3.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应携带纸质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从本岗位中未入闱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合格分为7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应急应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六、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递补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照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均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劳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因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合同后,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4.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岗位资格保留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自面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计算),期间因减员产生岗位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附件:  1.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扫码查看)

 

2026年4月17日

来源:萍乡人才集团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