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条件
1.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含毕业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到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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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萍乡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在岗月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且不与公益性岗位补贴重复享受。
三、补贴申请
1. 申请方式: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赣服通进行线上申请。
2. 申请时间:申请人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3. 申请材料:(1)劳动合同扫描件。申请人与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扫描件1份。(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申请人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1份。
四、申请流程
(1)注册登录:申请人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赣服通,注册账号并登录。
(2)选择类型:申请人选择“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事项,点击“审批条件”和“收取材料”,了解申领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
(3)信息确认:申请人确认并完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4)业务申报:申请人向本地就业经办机构提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申领,按要求上传需提供的材料。
(5)审核公示:就业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政策咨询
各县(区)咨询经办电话:
安源区:6690203;
湘东区:3377926;
芦溪县:7566302;
上栗县:3668002;
莲花县:7212682;
经开区:6777082。
来源: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