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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萍乡市赣西公证处委托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证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1 点击数:5231

萍乡市赣西公证处是萍乡市司法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涵盖各类公证业务及相关事务。为适应业务发展需求,加强公证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现委托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公证员(专业方向:民事公证、经济公证相关领域优先)

2.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2.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违法违纪记录,恪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公证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公证业务高强度工作需求;

4.学历与年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公证执业经验、获得省级及以上公证行业表彰或在重大疑难公证案件办理中表现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执业资质: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公证员执业证》,执业状态正常,最近3个年度考核合格(或注册有效),执业期间无有效投诉记录、无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

6.业务能力:熟悉《公证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证业务操作规范,具备独立办理各类公证案件的能力,熟练掌握公证文书撰写、证据审查、现场核实等核心技能;

7.符合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证员任职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史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在公证行业或其他公职岗位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职学历教育);

6.与萍乡市赣西公证处或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尚未解决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用工形式:采用直接聘用制,由萍乡市赣西公证处与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3.薪酬标准:转正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薪酬体系,全年综合薪酬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预计在10-15万元(税前);                 

4.福利保障:按照国家和江西省、萍乡市相关规定足额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工会福利等,工作日提供免费中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元旦法定节假日(1-3号)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萍乡市文昌路181号绿洲香寓B区10栋公寓楼405室),导航可搜“湘村旺湖南小炒文昌路店”;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罗女士0799-6815995/18879991186

黄先生 18307993691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方式;

5.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不予退还):

(1)《萍乡市赣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需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证员执业证》(含最近3个年度考核或注册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姓名);

(6)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重大公证案件承办记录、获奖证书、行业表彰文件等,如有可提供);

(7)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由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2.复审:面试前由赣西公证处进行资格复审,重点核查学历学位真实性、执业资质有效性、无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审核合格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职业素养及岗位适配度;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萍乡市就业之家”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报考人员未按时到场、无故放弃体检或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递补规则: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程序同上。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萍乡市赣西公证处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与原单位沟通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经历、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萍乡市就业之家”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向萍乡市赣西公证处反映,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谨防诈骗;

4.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须遵守萍乡市赣西公证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公证员岗位职责;

5.本公告由萍乡市赣西公证处、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招聘联系人。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