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西智众人才网!
首页 关于我们 招聘资讯 招聘会 政府招商 法律法规 政府优惠政策 人才库 联系我们
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政府优惠政策>【政策解读】遭受工伤时,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策解读】遭受工伤时,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11-21 点击数:5671

【编者按】青春“政”当时,政策“声”入心。为推动人社政策惠民利民、落地见效,萍乡市人社系统青年干部将以“政策代言人”的全新角色,将厚重的政策文本转化为灵动鲜活的视听语言,用“小视频”撬动“大民生”,为广大市民朋友带来关心关切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保障等人社政策解读,希望这组“青春版”政策解读成为百姓口袋里的“民生宝典”。

 

 

今天推出第14期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胡奥舟、刘一兆同志

带来的工伤维权政策解读

 

 

受了工伤别着急,工伤保险为您撑腰!

工伤维权不难,谨记三步走

——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待遇申领

 

 

常见的工伤类型有

1.工作或出差过程中,因工作受伤;

2.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责的车祸;

3.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4.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定为职业病患者的,即拿到了《职业病诊断书》,例如井下工人、采石工人长期作业导致的慢性尘肺、矽肺等等也都是工伤!

 

发生工伤不要慌,按照下列三步走

1. 第一时间救治外,同时,如果是车祸或者暴力伤害要记得拨打交警或公安部门电话处理。

2. 工伤认定。伤情稳定了应30天内向参保地(当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符合工伤情况的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判断伤害是否是工伤的关键依据。

注意:用人单位不配合申报工伤的,自己和家人也可以在受伤一年内申报。

3.劳动能力鉴定,也叫伤残鉴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后,向市级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鉴定,通过医学专业方式评估受伤程度,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这是影响伤残待遇计算的重要依据。

 

社保工伤待遇申领环节

1.用人单位已参工伤保险的,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待遇。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同时,如属于暴力伤害或者车祸的,要记得向肇事第三人追偿。

第一步:待遇申请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参保单位或职工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书决定书》原件;

2.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含发票对应明细)、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病历、有住院的提供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鉴定的);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属交通事故或他人伤害的,提供第三人的医疗费用赔偿证明。

第二步:待遇审核

 

工伤职工能享受的主要待遇有以下几项:

(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医疗(医保三大目录)的全额报销。

已参工伤保险职工,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治疗可以直接联网结算,没有医药费垫付压力。

注意:1.交通事故、他人暴力伤害等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医疗费不重复报销;2.受伤之日起超过30天申请工伤的,期间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发生工伤要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拖延不得!

(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5元/天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等级核定)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可申报,但超过退休年龄的不享受)

(五)伤残津贴(1-4级由工伤基金按月发放,5-6级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

(六)如工伤认定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5年标准为108.376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直系亲属如存在: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未成年的;3.超过退休年龄且无收入来源的)

(七)一次性就业补助: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离职的时候别忘了。

  第三步:待遇发放

 

审核通过后,待遇直接打到职工个人社保卡账户,无需多跑腿!

 

工伤无情,保障有情。萍乡工伤保险始终与您同行,从认定到待遇发放,让您无后顾之忧。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工伤问题,记得及时申请,我们全力为您护航!

 

来源:萍乡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