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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工资、工时、休假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5-11-14 点击数:5352

编者按:

本期“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时”,将重点学习有关工资、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内容。

工资、工时、休假有关规定—知识问答

 

 

1.

用人单位包吃包住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内。因此,实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确时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

 

用人单位停工,还需要给劳动者发工资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例如一个月)内的,需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区分两种情况: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国家及各地有关规定执行(以北京为例,需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4.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以下费用:(一)个人所得税;(二)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其同时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5.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同时规定,下列情况不受上述情形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加班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劳动法规定,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7.

用人单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吗?

劳动法规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选择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但是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

8.

劳动者再婚时还可以享受婚假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9.

劳动者没休年休假能获得补偿吗?

职工带薪休年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其中,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