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周五了
马上就到一周里最期待的周末啦
但是
最怕公司安排周末参加培训
这算不算加班呢?
公司该不该给加班费呢?
一起来看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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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廖某主张2024年12月28日、29日周末去北京培训属于加班,并提交了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公司安排其于休息日去北京参加培训的事实。公司主张劳动合同约定加班需要事前审批,未经审批不视为加班。但这种约定仅适用于劳动者主动申请加班的情形,不适用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故公司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廖某的休息日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