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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萍乡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点击数:3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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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萍乡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驾驶员6名(C1证件驾驶员4名,A1证件驾驶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5.具有本市户口,且在城内有固定住所;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至2005年1月1日前出生),具有A1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拥有C1(含)以上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良好,无犯罪记录,无酒驾、毒驾行为,未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三年内无因违章驾驶吊销驾照情况。具有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丰富的车辆驾驶、维护、保养经验;

8.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眼视力须达到4.8以上;

9.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持有A1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和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信访政策等;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驾驶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步骤。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一)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效驾驶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原件一份,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3年 3 月 13 日-2023年 3 月 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咨询电话:18679962639,报名地址: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中大道萍乡学院东门创业孵化基地2楼401)。

(二)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成功的人员2023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至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中大道萍乡学院东门创业孵化基地2楼401)领取准考证。

2. 资格审查。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对应聘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若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不能应聘的情形,将取消应聘对象的报名资格并通知其本人。

3. 考核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加路考的形式,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路考成绩占4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如考生临时缺考、违纪、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出现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含70分)以上,方能进入路考。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路考对象。

(一)笔试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常识和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相关知识。

(二)面试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路考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驾驶员实际操作技术和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笔试、面试及路考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通知其本人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关系、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安排在体检工作结束后。

五、试用和试用期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研究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为1600元)。

六、正式聘用和有关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用工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聘用),按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本公告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