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某窗口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聘岗位
窗口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无违纪或违法犯罪记录;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反综治、诚信等有关政策规定。
2.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应用,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男女不限,年龄35-40周岁。
3.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吸毒史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行政机关部门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报名请将以上材料发电子邮箱:474242862@qq.com,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请携带原件。
2.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初定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实操。实操时间初定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实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通知其本人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对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关系,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安排在体检工作结束后。
五、其他事项
根据笔试、面试、实操、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研究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1900元,早、中餐补贴等,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医保、工伤险、生育险),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
联系电话:18079970598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