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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湘东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文职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点击数:2822

  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7】124号)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为缓解湘东区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由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岗位。现发布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会计岗位1名,宣传通讯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萍乡籍户口或在萍乡居住公民。

(二)招聘条件

1、会计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持有会计证,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全日制大专、本科、具有会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宣传通讯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全日制大专、本科、具有媒体从业经验及相关技能者优先,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文秘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全日制大专、本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一定公文写作功底,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大队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个人报名。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

    2、考试。考试分面试、笔试2个环节。内容包括:基本常识,相关专业技能。

     3、体检。面试、笔试均合格者,将由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通知,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报名中未发现有明显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考察环节。

     4、政审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当地村、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发现有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和标准,根据各环节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2、试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员须经过2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3、实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月薪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约4000/月(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另有岗位津贴、工会福利等。可面议。

    4、每年年底,由湘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按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六、其它有关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02月01日在“萍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安源区建设中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旁),咨询电话: 0799-2185077 。

   3、报名资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退伍证、驾驶证等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原件1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 三 )资格审查

     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现场审查报名对象基础信息,符合应聘条件的,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