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某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聘计划(聘用制)
驾驶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具有全面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内(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口,且在城内有固定居住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拥有C1(含)以上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良好,未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具有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丰富的车辆驾驶、维护、保养经验。
4.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眼视力须达到4.8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中共党员;有连续2年以上(包括2年)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工作经历;退役军人;持有A1驾照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有酒驾、醉驾行为被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亲属有过缠访、闹访、聚众上访等“非访”行为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驾驶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并交纳每人50元报考费。
2.参加报名者须携带: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3.报名时间: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1月10日;
4.报名地址: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安源区跃进北路28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3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资格。
五、工作待遇
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与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往工作岗位工作。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用工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99-6234909(颜女士)